问答题
根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现场检查制度是环境保护中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本案中,市环保局依法履行法定的执法检查职责,具有强制性。同时,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部门也应该保守检查中知悉的被检查对象的商业秘密。F公司作为被调查对象具有协助环保行政执法部门现场检查的义务,应当诚恳接受、配合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不能拒绝或以公司内部管理规定为由对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