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金某于2008年6月27日进入A公司工作,工作期间,双方连续签订了两份劳动合同,时间分别是2008年6月27日至2009年6月26日、2009年6月27日至2011年6月26日。2011年6月初,公司以金某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在合同期内结婚并怀孕生子为由提出解除合同。金某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假设金某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提供了虚假的学历,金某是否履行了劳动者的如实告知义务?请分析劳动者履行告知义务的条件有哪些?
【参考答案】
金某未履行劳动者的如实告知义务。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第8、9条规定,劳动者应当如实向用人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学历、就业状况、工作经历、职业技能、健康状况等证明,因此金某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点击查看答案
<上一题
目录
下一题>
热门
试题
问答题
公司在金某的要求下是否必须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什么?
点击查看答案
问答题
本案中用人单位与金某签订的劳动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点击查看答案
相关试题
赵某涉嫌违法犯罪,已被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赵某拒绝办理工作交接,甲公司能否以此为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