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类题

材料一:
2003年、2004年间,上海房价飙升。2005年房价滞涨,银行利率不断上升,租金难以偿还贷款。2006年5月开始的新一轮调控,尤其是营业税征收时限延至五年和重征个调税,进一步使大部分投资房进入租赁市场。投资客单独应对如此多的房客是一件费力的事情,二房东适时而生,低成本接手部分房源,通过制造大量“鸟笼”和薄利多销获得高于租赁市场的平均利润,2006年开始大规模发展。
若生是土生土长的上海人,2005年,他投资6万元,租了套三室两厅的房子,办起一家日语网站。但勉强维持半年后,一个栏目都没卖掉,最后只好关闭网站,把其中两个房间租出去,另外一间自己住。2006年3月的一天,一个房客建议若生,把客厅改造成房间出租,又可以多赚一笔钱。“这个主意不错。”当天下午,若生就把客厅的办公桌搬出去,请工人把客厅分成3个房间。忙乎半个月后,3室2厅变成了6室0厅,除自住1间,其余5问都出租。一个月下来,扣除给大房东的租金,还可净赚1000多元钱。
“多租几套出租,不就可以赚更多。”若生兴奋不已,立刻去中介公司找房源。问过几家,得到的答复如出一辙:中远两湾城有大把空房。
中远两湾城位于普陀区苏州河畔,占地50公顷,是上海内环最大的高层住宅区。1999年动工建设,至今共开发了四期。前三期,购房者以自住为主,第四期,被温州炒房团一扫而光。
2006年4月2日,若生租下第一套房。第二套,第三套……到当年7月份,他在中远两湾城一共租下19套房。其中最后5套房,是一口气租下的。“刚开始是1700块一套,后来的是1800块一套。等我租下后几天,房租一下涨到2000块,现在起码得3000块。”
房子刚租来时都是毛坯房,除了家门和窗户,什么都没有。房门、涂料、石膏板,地板革,床、柜子、桌椅、电视、洗衣机、空调……若生跑完建材市场,又跑家具店电器店,小到一个螺丝钉都亲自去买。108到148平方米不等房子,被分隔成7到8间不等的小间。一切准备妥当后,若生到网上发布消息招揽房客,以四五百到八九百不等的价格租出去。
虽然小刘看起来像学生模样,但已经是熟手,他“操盘”着中远两湾城的四套房子。“大房间价格每个有520元,小房间420元,交200元押金。登记学生证和身份证,随时就可以住进来了。剩下的三套房子都是分成8间,一个月毛利2500元左右,扣除维修费、人工费,一套房一年能赚两万多。房屋做隔间的成本在15000元左右,差不多一年就能收回。”
材料二:
今年8月,消防部门在闸北区、浦东新区,闵行区、普陀区调查发现,l/3以上的小区存在群租现象。群租房主要分布在三个区域:市中心区新建小区、交通便捷的街道和中高档小区,城效结合部及农村地区、商铺、饭店娱乐场所、工厂、工业园区周边的“集体宿舍”区,前者是最近两年群租热潮的核心地带。
上海房价高,房租也高.中远两湾城使用面积80多平方米的装修房,月租在4000块左右。而外来打工者和刚参加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很多人的月薪还不到2000块钱,租半套房的能力都没有。他们需要月租五六百的房子,所以才有群租房大量出现。“群租房的市场需求一直存在,为什么在2005、2006年群租成风,这与当年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密不可分。”上海知名房地产律师杜跃平另有一番见解,“有待出租的房子猛增,这才是根本。”
2004年10月开始,上海的房价一天一涨,“拿到房子就能赚钱”的说法广为流传。2005年春节,有人排队7天7夜买房。
2005年春节一过,上海出台系列法规调控房价;
2005年3月19日,在政府所办公共网络交易平台上挂牌出售的二手房要限价销售,超出咨询价格10%的房源信息将不予挂牌;
2005年3月28日,上海银行同业公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的指引》停止转按揭,上海l6家中资商业银行约定,提高第二套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第三套及以上的首付比例更高,贷款利率同时上浮;
2005年4月6日,上海商业银行禁止转按揭。
与此同时,中央也出狠招稳定房价。当年4月28 日,国务院下发了著名的“新八条”。
到当年四五月份,上海房价冲到最高点,随后开始迅速下降,退房热取代了购房热。而没有退房的人,就把房子租出去,租赁市场的房源一下子多起来。很多人从中看到了商机;租下房子,改造分隔成多间,以每间几百块的月租转给中低收入者,赚取差价。这些想法付诸实施后,群租现象便蔓延开来。
“房价下跌,二手房交易陷入僵局,炒房者只好由售转租。”上海社科院房地产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顾建发也认为,租赁市场房源猛增是群租热潮的源头。
材料三:
“这是我的房间,月租600块。”群租客段芸指着一个五六平米大的房间说,她大学毕业刚两年,正在做网络销售,月薪2000元左右。月租超过l000元的房子,她想都不敢想。“这个房间虽然小,但总算有了自己的私人空间。”另外,“同屋都是同龄女孩,大家处得很不错,经常一起聊天解闷,挺好。”
北北是从外地来上海读大学的女孩子,今年夏天毕业后留了下来,找住处是她跨出校门后的第一件事。正好大学好友在苏州河边澳门路尽头的“圣俪澳门苑”租了房,房间很大,需要找人一起分摊,北北就答应和她一起住。等到真正搬进后,北北才发现,原来自己不仅是和好友合租了一个23平方米的房间,而且和另夕卜5拔人一起合租了这个140平方米的房子。
不少朋友劝北北,还是不要租这样的房子,人多事也多。但这人地方离单位正好有直达的公交车,房租也很便宜,每个月只要500元。每年夏天学生毕业时是所谓的租房高峰期,房子难找不说,价格还很高,北北的很多同龄人毕业后也都在群租,有做翻译的,设计软件的,还有在电视台的。刚毕业的人更容易接受这样的方式:和学校宿舍差不多,但也算有了自己的空间。
小区楼盘2005年6月才交房,房间很新,虽然装修很简单,“住住还是可以的”。房东为每个人住者都提供了整套简易家具,床,衣柜,电脑桌和凳子,还有免费的宽带上网,典型的年轻白领生活模式。公用设备还有洗衣机,微波炉,热水器和电冰箱,水电等费用按人数平摊。自己也可以安装安调。多付一份电费罢了。整套大房子有两个洗手间,没客厅,也没有厨房,空间被分隔成了6个房间,有大有小。北北她们住的这个房间最大,是由客厅改过来的。
北北其实也很清楚,这样的房子不可能常住,只是个过渡,毕竟谁都不愿意一直住在集体宿舍里。而且群租还得看运气,要看和你一起住着的是谁。隔壁住着一对年轻恋人,时常大声说笑,看电视时喜欢将声音开得很大,群租房往往是由最便宜的木板分隔而成,根本阻挡不了这些噪声。经过:北北和同屋几次敲门抗议后,对方也收敛了很多。让北北心烦的还有同租的一群正在化妆学校学习的女生们。她们租了两个房间,原本说好住4个人,但经常有很多同学来玩,人来人往,最后也没人知道究竟有多少人在这儿常住。他们在家时间比较长,每天开着门热热闹闹地聊天,做饭,偶尔还要喝酒,喝了酒就更加吵闹,大声说话,用力敲门,肯定要折腾到很晚。这样的邻居,谁都会害怕。
群租,麻烦在房外。公用的东西很容易坏,北北遇到最恐怖的一次,洗手间“好像要被人拆了一样的恐怖”,抽水马桶堵住了,盖也被卸下来了;地板很久没人理,脏兮兮的,几乎让人不想踏进去;洗澡水也不热了,下水的速度也变得很慢……不知道是谁干的,没人理会,没人负责,这让北北特别不满。
两个月后,北北终于下定决心要搬家了。时间太短,找了一圈房子,却没有合适的,北北最后还是搬进了另外一套群租房。还是在苏州河边,也是新楼盘,依然是l40多平方米的空间分隔成6个房间,就连房东都是同一个。房租涨了200元,但这次北北一个独享十五六个平方米的房间。同一屋檐下住的都是谁,北北并不清楚。大家都是早出晚归,一个多月了,北北还从来没有和他们说过话,最多就是偶尔在走廊里点点头而已。这一次的体验要好得多,因为“洗手间一般都比较干净,冰箱里也没有人乱放东西”。
两次都是租同一个房东的房子,北北换房时并没有遇到太多麻烦,房租补上差价,离开时找到下家就能拿回房东那边的押金。找下家,太容易,刚在网上发出帖子,立刻有人上门看房。小区里群租的人越来越多,经常看到有人买来很多一样的单人床,搬进很多的简易衣柜和电脑桌,北北知道又有房子要被改成大宿舍了。
北北称呼租房给自己的人为“房东”,但她也知道这个人其实只是“二房东”。北北和他签合同的时候,看过他和真正业主之间的租赁协议。找房子的日子里,北北遇到了很多这样的中间人:先租来毛坯房,简单装修,将房间分隔后再出租,赚中间的差价,每个月的净收入超过2000元。北北没有见过自己住的这两问群租房真正的业主,也想过自己会不会被真正的业主赶出去,但转念想到,很多人一起租的,有事情的话一定会有办法的。
除大学毕业生,外来打工者是群租客的另一支生力军。
材料四:
毋庸置疑的是,“群租”现象造成了小区品质下降,留下安全隐患,引起了其他业主的强烈不满。和某群租房相邻的住户李先生抱怨说,这套房屋的房客们平时在房内的通道上烧饭做菜,甚至有房客在阳台上搭炉建灶。此外,每个房客都想“独立成户”,因此各自私拉电线,并胡乱铺设线路。“分割房只是用简易木板隔开,都是易燃品,房内又没有灭火器材,而且因为租户多,房间内电线密集,一旦发生火灾,不堪设想。”
他还认为,“群租”现象带来了较大的治安隐患。“群租”房内人员庞杂,素质参差不齐,男女合租,这些都较容易导致盗窃、抢劫等刑事案件的发生;不良“群租”现象也会影响小区安全管理,打扰相邻住户正常居住生活。
有住户反映,群租客随意踩踏绿地,在小区内乱扔垃圾。深夜打麻将,害得左邻右舍睡不好觉的事时有发生。2006年12月12日,一个群租房里煤气泄漏,5个房客中毒被送医院。2007年7月26日,电线短路,引燃一个群租房,造成6人死亡……
“我好心提意见,二房东反而纠集20多人来我家恐吓。”近日,家住普陀区宗鑫公寓的业主徐先生难忍楼上空调滴水声,上门进行协商,没想到进门后.竟发现房间被分割后出租给l0多人居住,“我至少看到了三四台空调,但出水口都没有放进落水管。”在与二房东杨某商量无果后,徐先生只得向物业投诉。哪知,当天晚上l0点多,传来急促的敲门声,他打开门后竞看见杨某带着20多人来“评理”,徐先生无奈之中立即报警。“他走之前还威胁我,叫我等着瞧。”徐先生说,此后,每天深夜自家的天花板便开始规律性地传来跳跃、击打声。
业主们找房屋的业主交涉,电话那端却是态度蛮横,表示“这些都不关他的事情,不要再来找他”。忍无可忍之下,群租房的邻居写了联名信,计划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但此时才发现,他们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写信。邻居们不相信物业,因为物业帮着房东添加了小电表;他们也不相信小区业委会,业委会主任退休后成了居委会干部。
材料五:
由于目前没有相关法规的授权,小区物业和居委会对群租行为和群租人员的管理很难进行,目前大多通过经常排摸和上门的手法掌握情况,并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但得到的答复往往是,这是“通病”.没有什么制约办法。为了对群租现象进行管理。一些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还遭到殴打。新湖云庭今年3月楼盘交房后,群租现象越来越普遍。小区物业公司先后连同所在地的房管局、派出所、居委会等商量应对转租房屋的具体办法,也曾于4月份制订过规定,租借房屋的租客必须持有暂住证,到小区物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为中介转租制造障碍。结果小区物业却遭遇了部分中介的武力干扰,连物业公司经理都挨了“黑中介”的拳脚。
物业不能限制业主出租房屋。大部分房屋业主在出租房屋前后,都知道对方会将房子分隔并转租出去。然而,当物业管理部门找到房屋业主,要求他们制止这样的行为时,却大多被拒绝。
上海浦东绿城小区有可能是在治理群租行为中“第一个吃螃蟹”的。小区居委干部蔡志兴发现,去年12月份以来小区出现了群租现象,现在已经越来越普遍。由于小区居民对群租行为不断投诉,6月份居委会和物业公司进行了联合调查,发现小区内业主自住房700余户,出租住房205户,出租住房中80%是群租。最多的一套150平方米的房了,竟然住了18个人。小区常住居民有l600余人,而房客却达到了l200余人,已经逼近了常住居民的人数。小区居住人数剧增,带来了很多隐患。“众所周知的安全、卫生、消防问题不说,至少对小区的物业设施设备也是极大的损害。”蔡志兴说。
如何将群租行为控制在一定范围呢?蔡志兴研究了小区的临时公约(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也没有订立小区公约),发现上面有一条要求,即业主不能改变住房的原来设计用途。据此可以认定,小区以前出现的种种群租分隔手法,比如将原先设计的两个卫生间拿出一个改为房间、将客厅里隔出一条窄窄走廊,其他围成房间、将厨房和阳台做成房间等等,都属于改变住房原来设计用途的行为。小区重新修订了临时公约,约定从7月1日开始,业主必须要先承诺不转租,不分隔,才可以对自己的房子办理出租手续。
同时小区还将从9月份开始,和当地税务部门、工商部门等联合起来,按照业主临时公约,强调几个部门的职责:物业严格按照临时公约来执行;租户登记要承诺不得改变使用用途;按照租赁合同一定要交纳租赁税;同时还要办好暂住证,才能办理出入证。
蔡志兴有信心控制群租房源不再增加,但对那些已经群租的房屋呢?
在此前上海市财税局对于房屋出租征收租赁税的通知中,蔡志兴找到了相关条文,规定“对于出租收入,房东要交纳5%的租赁税,二房东要交纳2.5%的租赁税”;200多套出租房源中的150多套也已经找到了房东或二房东,此前一直逍遥自在的二房东如今不仅需要备案缴税;还要对安全和消防进行承诺;租户中的外来人员也被要求办理暂住证。
“我们现在只能疏导,而且我们也没有提到群租二字。群租是个很大的概念,和朋友亲戚住一起。算群租吗?我们这种房子,至少有4间房,业主说自己住一间,哥哥夫妻住一间,姐姐夫妻住一间,还有一间借给做生意的朋友夫妻俩,可能大家还都带着孩子,你说这算群租吗?”蔡志兴提出的这个问题,其实是很多人对群租的疑问,究竟多少人住在单套房屋内才算群租,同住人的身份关系和群租行为是否相关呢?
“那些已经分隔出租的200多套房子,只能等待时间来消化。”蔡志兴说。但前段时间,该小区物业被一位二房东以物业限制房客进出、侵犯人身权为由告上了法庭。这位二房东将3室1厅隔成了ll个房间,7月28日在她将8张简易床搬进小区时被物业阻拦。此前她已搬人3张床,按小区规定,这套3室1厅最多只允许转租给4户人家。
材料六:
与业主和舆论的责难相比,二房东和群租客面临的更大压力是,上海市政府对他们不断围追堵截。2006年11月30 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签署《关于加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居住房屋应当以原规划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分门进出的客厅、厨房间、卫生间等均不得单独出租;一个房间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出租给家庭的,家庭人均承租的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居住房屋不得分割搭建若干小间.按间或按床位出(转)租。这是第一次针对群租现象出台的部门规章,意味着男女朋友或同性好友不能共居一室,客厅也不能隔成房间出租。根据该规定,民房出租,一间房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居住。出租给家庭居住的,家庭人均承租的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不分门进出的客、厨房间、卫生问等均不得单独出租。住宅小区居住房屋出租或转租给单位用于员工宿舍的,也应该符合上述标准。
其实,法规还没出台时,有关部门已经动手。2006年9月7日和l3日,闸北区北方佳苑小区24户群租房的隔问被强行拆除,两个二房东被行政拘留。这次行动,是政府部门首次试点取缔群租。
今年5月份,上海市政府将群租列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3年计划的重点整治对象,计划在3年内基本清除群租现象。
上海市房地局在2007年6月19 E1表示,该局近日下发通知,对2005年版的《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进行增补,新增一些制约“群租”的新条款,如人均承租面积必须符合标准,业主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原设计功能和布局等。此外,上海市房地局授予物业公司对房屋装修和租赁备案的管理权限,明确对违反公约出租或转租的,业委会可书面责成业主或承租人立即终止租赁行为。
上海市房地局称,针对当前住宅租赁中暴露出的分割搭建、二房东转租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大“群租”整治力度,该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抓紧完善业主公约,增补规范租赁行为相关条款的通知》,引导业主通过自律,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群租”现象的整治力度。
《业主公约》的增补条款明确,居住房屋租赁必须符合本市规定和房屋出租条件和人均承租面积标准:
1、居住房屋租赁必须符合本市规定的房屋出租条件和人均承租面积标准。2、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原设计功能和布局,对房屋进行分割搭建,按间或按床位出租或转租。3、不得将厨房、卫生间、不分门进出的客厅改成卧室出租或转租。4、授予物业公司对房屋装修和租赁备案的管理权限。5、对违反公约出租或转租的,业委会可书面责成业主或承租人立即终止租赁行为。
材料七:
上海以法律手段治理屡禁不止的群租,可能影响上海部分区域的租金和租赁结构。“上海群租的比例占到整个租赁市场的5%~10%左右。就从这一数据而言,并不足以太大程度影响上海的房屋租赁价格。”汉字地产总经理施某说,由于目前大部分选择群租的人,集中在一些投资客比较多的内中环区域,这部分区域的居住人群都是新上海人,需要居住的离工作地点更近的地方,但是收入又有限,只能选择群租。
“预计群租取缔后,这些人会有两种走向。一部分人会选择重新在原来居住的地方租房,这些区域的租赁需求将有一定幅度上升;另外一部分人则只能往外部区域租房。”他表示,由于供需关系发生变化,会影响这些区域的租金,但是短期还看不出具体变化。但是,从长远来看,取缔群租的最大影响,还是对租赁结构有一个调整,租房需求会外移。
由于大部分群租房的租赁都是通过上下家直接成交,或者是网上自行挂牌,具体情况难以全面掌握。从目前的市场情况来看,楼市的回暖导致近期租金大幅上涨,所以,即使取缔群租对市场有影响,也不可能很清楚地显现。
“群租现象背后折射的是外来人口在上海住房难的问题。但凡经济条件许可,肯定没有人愿意选择与那么多人‘群租’在一个狭小局促的空间里。现在,强行禁止群租,一些低收入者,如何找到便利、便宜的居所?这显然是比治理群租更大的命题。”有人提出了这个问题。
汉宇地产总经理施某表示,取缔群租确实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一方面,群租确实存在很多安全问题,上海治理群租,也是由于今年以来群租频发民事案件。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政府确实需要考虑弱势群体租房困难的问题,尤其是外来人口,他们连廉租房的政策都无法享受。
“链家地产”副总经理金某认为,床位出租现象的出现主要是由以下三个原因造成的:在租赁细分市场初期,没有中介操作,导致房源流入个人手中;很多人负担不起高租金,存在市场需求;床位出租比整租的租金月收益要高,存在一定差价,所以慢慢衍生了这种床位出租现象。
有律师表示,法律本身并没有规定不能“群租”,但实际上出现了很多治安问题,且也存在消防隐患。如果居住人多的话,这种床位出租相当于旅馆经营,但目前并没有看到对此的明确规定,相关部门应出台一定的准入机制。
北京市建委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表示,整个房屋的出租归该处管理,但床位出租是同一套房间租给很多单个人居住,类似店性质,目前对于这种租赁方式还没有明确的界定,也没有明确的法规来进行管理。她表示该处单方面管理不了这种租赁行为。虽然床位出租近似旅馆经营,北京市工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工商局负责已经注册的企业和公司的经营行为,对于这种房主个人的行为则没有权限管理。
材料八:
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顾骏在研讨会上表示反对以立法形式规范“群租”。在他看来,这是一种经济行为,应该用市场方式解决。“群租”现象严重,说穿了是房地产市场泡沫太盛引起的,不少低收入者无力买房,导致租房市场需求旺盛,也使得出租房屋者趁机以“非法”行为牟取暴利。
“在正常情况下,l50一200个月的租金总和等于房价,而现在一套房价有的等于600个月的租金。房租与房价出现了巨大的落差,出租给他人不如将房屋群租给他人获利高,业主自然会将房屋分隔群租。”顾骏说。
按照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城建法规处提供的数据,上海目前居住半年以上的常住人H有1778万,常住的流动人口也有300万到400万。60%以上的外来流动人员,和外地来沪发展的白领、刚毕业的大学生等对低价租赁住所有着旺盛的需求,选择市中心区域的群租房更可省却一笔交通费用。
“如果用法律的方式强制干涉,要么会造成法律成本高,要么会造成执法难度大。单纯地以立法形式对出租房屋子的面积、条件予以刚性规定,按照上海当前的实际,会出现新的不公平、不公正现象。”顾骏说。
实际上,媒体最新的一番轰炸式报道,有意无意地将“群租”描写成了一个极需法律来规范的坏事物——中介黑心、居民反对、小区难管、政府部门无能为力,甚至连受邀在研讨会上发言的群租客也对群租房多多不满。面对愈来愈猛烈的“群租立法”风暴,上海市立法研究所又一次撰写了此次研讨会有总结,更详细更全面,直递市里领导。“我们立法研究所的看法是,以前合租的多,现在随着市场利益驱动,由合租演化成群租。这个社会现象需要多角度考虑,不能一概而论,不能简单封杀。”
材料九:
对去年的政令再次强调和加强,意味着过去的时间内政令效果不彰,清理“群租”遭到了二房东们甚至房客们的“顽强抵抗”,部分二房东甚至已经聘请律师准备维权。
对于二房东们的行为认定,恐怕最终需要司法部门裁夺,他们之所以能大行其道大赚其钱,说明了旺盛的市场需求,这种需求反映了很大一部分民众的切身利益。那么,这种市场需求是否就可以不予理睬呢?如果为了实现一部分人的利益最大化,就必须减少或损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也就是说,这种政策大有改进的余地。
毫无疑问,“群租”的市场来自城市的中低收入者,如果抛开陈腐的户籍观念,他们是城市中需要政策倾斜的那一部分。这些人大部分是外来的新移民,新来的创业者,或者刚毕业的大学生,从某种角度上讲,他们是城市中最活跃的一部分,也是最辛苦的一部分,工作强度大,住房压力大。同时,他们基本也是被忽略的一部分,至少我们目前的住房保障体系仍然没有把这些外来人口考虑在内。“24号文”之后,廉租房将为城市中低收入者提供最基本的住房保障,但要等政策的覆盖面达到忽略户籍限制的程度,恐怕还需要至少5年以上的努力。政策照顾不到,市场的口子也被封死,他们的生存条件无疑会更加恶化。当然,他们中的一部分会像城市“原住民”所想象的那样,离开这个城市另谋生路。但这只能使城市的空气不再自由,失去流动的新鲜血液只会使城市走向禁锢和冷漠。
廉租房的不足,可以说是政府部门在住房保障方面的历史欠账。而廉租房覆盖面的不足,恐怕还是一个需要提高认识的过程。对于一个城市的管理者来说,只要是生活在这座城市,为城市发展做出贡献的,都是完整的“城市公民”,都需要享受纳税人所应该享受到的政府保障。反过来,为城市的“公民们”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同样是城市政府的应尽职责。
退一步讲,“群租”确实更容易产生消防、噪音等问题,但这些问题同样可以在非群租的邻里间产生。这些问题需要解决,但癣疥之疾并不需要截肢,对群组一棍子打死的方法,否则有因噎废食之嫌。“一禁了之”,固然是“管理者方便”,但这种简单、粗暴的做法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会衍生出新的矛盾和麻烦。如果凡事都是这个思路,我们很快就会被自己的禁令堵死,可以使用的“内存”越来越小。
俗话说“与人方便,自己方便”,给群租客一个空间,一个更加合理的生存之道,这才是政府部门应该承担的社会职责。
材料十:
纽约资深物业管理专家沈克明:
美国公寓建造之前会有一份“公寓单元出售计划”,对大楼结构部分包括地基、外墙、门窗、电气、水喉等大项目,和内部韵装备比如厨房里的冰箱、炉杜、厕所的马桶、浴缸的品牌和尺寸、保修期等(美国不准卖毛坏房),该计划要报州司法部门审核。美国法律规定,任何房子经过司法局批准后,它的结构不能改变。也就是说任何人搬进去后,如果自己隔道墙、砌扇门,或者将两间房子隔成三间房子,政府楼宇局接到投诉就会前来审查,该人马上就会收到罚单或者被告上法庭。
美国的公寓有合作公寓和共有公寓之分。合作公寓是没有产权的。只能自住不能出租;而且只能是你居住,即使是你的父母也不能住在里面。共有公寓享有产权,但价格是合作公寓的一倍以上。共有公寓出租时,管理委员会会要求出租人提供一份承租人的概况。美国高级公寓一直严格审查租客,包括其学历、工作和财务状况。许多被审查的人被拒绝入内,房东需要另外挑人。
公寓业主管理委的权力很大,业主管理委员会对公寓事务具有审议、核准、决策的大权。在纽约,公寓的任何单元买卖必须在公寓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下过户,业主的买卖必须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考虑的问题包括财务状况,搬进来后是否会捣乱等。不被批准的情况很多,如果求购者很多,业主管理委员会还会对他们进行面试,然后选择一个最合适的对象。
在美国也有群租这种现象出现,主要集中在house(国内通常称为别墅),而不是公寓里。现在美国出现最大的问题是,华人买了房子以后将安装锅炉和浴室的地下室也出租给别人,这是犯法的,美国政府一直派人检查。只有得到政府批准对地下室进行改造后,才可以出租。但业主在改造前必须聘请建筑师写清改选的计划书并向政府递交等待批准,具有合法性以后才能出租。
香港房屋署首席新闻主任李黎式晖:
香港的一些旧式和面积较大的楼宇可能会被分隔成细小有独立厨厕的租住套房单位做分租或出售。根据其现行《建筑物条例》,如建筑工作(包括分间套房)会影响楼宇结构或防火安全设施等,必须得到建筑事务监督的事先同意,才可进行工程。如屋宇署收到有关投诉,会展开调查及采取适当行动。
香港于1991年制定《旅馆业条例》,通过发牌制度以监管旅馆及同类型馆舍的消防及楼宇结构安全和卫生。根据《旅馆业条例》,“旅馆”是指任何处所。其占用人或租客在他提供的住宿营范围内。向光临该处所的人士提供收费的住宿地方,出租时间少于连续28天。如果租期为连续28天或以上出租。则其建筑结构、防火安全及环境卫生,将会与其他自住或出租的住处所一样受到《建筑物条例》所监管。香港在1994年还制定了《床位寓所条例》,床位寓所是指有12个或以上根据租用协议在租住宿床位的居住单位。根据法例,在决定任何居住单位是否床位寓所时,无须理会该居住单位内是否有任何间隔存在。因此无论居住单位是否已被改作“板间房”或“套房”,只要物业内设置有12个或以上供单人食宿的楼面空间、床、框架式床铺或其他类型的睡甩设施,该单位都属于《床位寓所条例》的管制范围内。
通过对所给材料的分析和理解,用300字以内的篇幅,简要提出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的措施。 要求:所提措施全面、可行,操作性强。

【参考答案】

“群租”是指出租的房屋内,居住的人数超出了正常居住的人口比例。在我国大中城市,特别是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都市为代......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解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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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辆从北辰小区出来的轿车都贴上了这样的字条:“我们不希望用今天的错误去弥补昨天的错误,希望有一个长远的规划.否则今天修了路,明天更堵了怎么办?再重新改造吗?谁来埋单?” 由于不满公共交通从小区经过,4月22日下午,在昆明市发生了一场影响全城的堵车风波,几百名自发组织的小区业主将昆明城区通往北市区的主干道——北京路和北辰大道交汇口4个路口堵断,时间从下午1点到7点。 整个北市区交通瘫痪了近4个钟头.几十万市民下班后被堵在了路上,无法回家。最终警方采取强制措施,才重新疏通了道路。 4·22堵车风波后,推行数次遇阻的小区道路改为城市公用道路(“私改公”)政策,再次成为昆明街谈巷议的焦点话题。如何兼顾效率与公平,如何在市民日益觉醒的维权意识前,取得各方利益间的平衡,“仇和新政”面临着新的考验。 位于昆明北市区繁华地段的北辰小区.容纳了3000多住户,10000多人,是当地赫赫有名的花园社区。建设时总投资达7.8亿元,占地475亩,设有1000个泊位的地下停车场,曾被评为中国十大优秀小区和2001年中国名盘。 作为云南省首个获得“中国住宅小区规划设计金奖”的小区,北辰小区的绿化景观、配套设施丝毫不逊于京沪等地的高档社区。在小区内漫步,清泉、绿树与啁啾的鸟鸣悦人耳目,设计精巧的休闲设施与具有欧洲风格的住宅楼相得益彰,学校、医院、银行、邮政和电信等一应俱全,你可以遇到健身的老人、嬉戏的儿童、携手而行的恋人,时不时还会迎面撞上个高鼻子老外,整个小区宁静而美丽。 然而,自从报纸上公布了昆明市交通“私改公”的计划,小区的静谧被打破了。 为缓解交通压力,昆明市出台了一部新法规——《昆明主城区内单位及小区道路转为城市公用道路方案》,建议将39条单位及小区道路转为城市公用道路,即所谓的“私改公”。 北辰区政府按市建设局2008年99号文件——《小区私有道路改为城市公有道路的任务书》,拟将北辰小区凤凰城与茶花苑之间的道路纳入北辰公交的实施计划。 消息传来,小区内一片哗然。住户奔走相告,决心团结起来,捍卫小区的生活环境。 2月下旬,小庄立交桥配套匝道改造工程一事首先在省内媒体上报道。3月13日盘龙区政府金辰办事处向北辰小区所属的昆明城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送达了《昆明市城建局关于昆明主城第三期微循环整治改造工程及单位和小区道路转为城市公用道路的任务书》,正式提到要把盘龙区的11条道路改为公用。包括北辰小区内的北辰南路西段。 同日,在业主的要求下,物管公司向盘龙区人民政府、金辰办事处呈送报告表示应该由全体小区业主决定是否同意让出道路,物管公司仅为受雇于业主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具有产权人代表资格,更无决定权。 3月25日。物管公司召开业主大会,通报了市建设局的相关文件。 3月31日。积极要求对话的北辰小区正式成立了业主代表维权小组。 北辰小区内的住户来自四面八方,有大中专院校的教师,有工程技术人员,也有商人和归国华侨。经过业主中工程专业人员的实地调查论证,业主代表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北辰立交和北辰微循环方案不可行的意见书》。 “意见书”指出:北辰立交即使是暂时的、过渡的乃至作为应急的方案是不可行的,应予全盘否定;同样,北辰南路改为公共道路实属侵权。也不可行,业主给出的理由有四点:不科学、不合法、很危险、污染大。 “不科学”指的是北辰大道路网路况不好。修立交和搞微循环,不但不能解堵,反而会瘫痪;“不合格”指的是与《物权法》相违背,且改造方案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条文》、《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云南省路政管理条例》等;“很危险”和“污染大”则是就小区居民将要面临的生活环境而言。 北辰小区地块的房价已经达到了四五千元/平方米,是全昆明最高的地区之一。“如果修了立交,房价起码跌一半。”业主们对记者说。 3月8日,为了给修匝道腾出空间,小区附近的“车行天下”汽车广场被强烈拆迁,轰鸣的重型机器震荡着土地,离“车行天下”最近的一排房子在震动中出现墙体开裂的现象。“这是2001年才建成的房子,到现在才六七年。”一名业主连连摇头。 让业主们最不能接受的是,这样涉及众多人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没有经过公示,他们也从未得到事先通知和意见征询,而是从报纸上得知了改造计划。“不仅不尊重民意,而且太草率了。”业主在“意见书”内说。 4月8日。每辆从北辰小区出来的轿车都贴上了一张写有“北辰立交改造,解堵?添堵!”的字条。本刊记者5月3日进入北辰小区时。发现仍有少数车辆的前窗上贴着这句标语。 4月9日上午,北辰小区、江东丽景园小区近200名业主佩戴着统一标志,一路打着标语走向市政府,反对小区道路“私改公”。 4月22日,因为反对呼声反响不大,北辰大道发生了震惊春城的堵车事件。当地媒体报道说,为了疏散拥堵的人群,防暴警察与人群发生“肢体接触”。 业主们的《小区维权日记》中写道:“如何理性地开展工作,避免产生暴力对抗事件,是所有参与者都要考虑的,悲剧,谁都不想看到....” “我们坚决支持政府解决昆明交通拥堵的方针.但我们不能容许职能部门用错误的方案去误导政府,从而使政府改善昆明交通拥堵的正确方针在北市区落空。”在北辰小区的大门前,贴着醒目的“广而告之”,建议众业主签字同意。授权成立北辰小区业主委员会。 “过去我们只知道每个月向物业交钱,有了事也不知道找谁,现在感觉到,需要有个组织。”业主杨先生对本刊记者表示。 在共同的危机面前,北辰小区出现了一种空前的团结气氛,原本互不认识的邻居、伙伴都打起了招呼,相互交流情况。3月31日,业主代表维权小组正式成立,昆明北辰片区业主家园网站也开通了。 根据各自的资源,业主们逐步形成有系统有组织的运作。懂设计的设计海报,懂技术的业主架设网站,老人及一些时间充裕的业主,则挨家挨户收集签名。 4月5日晚,“凤凰城”召开了业主动员大会,有数百人参加,现场选举各楼楼长,准备筹备业主委员会。 因为年轻人工作忙,老年协会在维权过程中起了很大作用。4月2日晚上,为了检查车流量,北辰老年协会的老人们不顾危险跑到大街上,一辆一辆地数每小时所经过的汽车数量。就连专业的“《关于北辰立交和北辰微循环方案不可行的意见书》”也出自老年人之手。 不过,4·22堵车风波后,之前普遍高涨的情绪消失了。小区业主显现出极端的敏感。面对本刊记者,好几位业主都三缄其口。“原本知道有记者来,大家都会围上来,但是这个事情发生以后,大家都不敢说话,怕引火烧身。”敏感的局面下,业主委员会的筹备会也一度停滞下来。本刊记者采访了数名小区居民及物业公司,都表示不清楚“业主委员会”的具体情况。 4月28日下午2点半,在市政府综合大楼,北辰小区、丽景园、金实小区共15名业主代表与副市长梁晓谷、市政府秘书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规划院院长、建设局局长、盘龙区正、副区长以及城头公司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会面。会议持续了5个小时,15名业主代表坚持原有意见,反对建北辰立交,建议在严家山或霖雨路建立交,未获正面回复。但市领导在会议上同意,在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前,不能施工。 副市长梁晓谷在会议上表示:“政府和业主代表谈话,这种沟通方式好,双方的方向和追求目标是一致的,不是对立的。” “私改公”政策并不是第一次遭遇抑制。 在北辰小区之前,创意英国小区和阳光花园此政策的反对同样引起了高度关注。 位于茭菱路中段的创意英国小区中,横跨该小区的“泰晤士大道”是小区住户休闲、购物、娱乐的主要通道。看到物管张贴的“泰晤士大道”将实施“私改公”的通知后,2500多户居民反应强烈。“50米的道路,有老头就搬了个椅子,坐在路当中,不让施工。”目击者说。 小区业主提出替代方案,认为打通蔡家村断头路更有利于解堵。3月6日起,小区临时业主代表先后与区、市等建设部门有关人员进行了几次“对话”。3月中旬,有媒体公布了昆明市第三期交通微循环改造的102条道路,创意英国泰晤士大道没有再出现在名单中。3月30日,经过近一个月的筹备,创意英国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 阳光花园部分绿化带和围墙被纳入“私改公”。经过昆明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与各部门的协调,3月底,阳光花园小区区域暂停施工。然而在4月6日上午,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业主们突然发现施工方的设备开始运转,于是前去阻止。冲突中,三位业主受伤。 在采访过程中,不少业主都提到了2007年生效的《物权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高校教师则认为,根据《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的规定,出于公共利益,国家有权征收和征用。但“私改公”中的小区道路是否适用这种情况,政府必须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来说服市民。 由于缺乏“程序正义”,“私改公”的推行举步维艰,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博弈陷入僵局。 事实上,城市规划混乱是长久困扰昆明人的难题。坊间流传着一句话:“本地人五天不出门车不知怎么开,外地人出50块钱车才知怎么开。”另一句顺口溜是:出门就塞车,下雨就水淹。 对于上述两句话,本刊记者来到昆明虽只有短短数日,却深有同感。乘坐在公交车、出租车上,堵车是常事。 5月4日、5日连续下雨,雨量并不太大,但城市中心区域的人民路等交通干道上却积了很深的水。与许多城市不同,昆明的公交站台并不设在马路边上,而是前后均有车辆通过,等车的市民站在高高的公交站台上,必须高度警惕,随时要提防正背面过路汽车溅起的污水。不时有爱美的女孩子为此尖叫。 记者调查了解到,对于不合理规划,昆明市民早在3年前就显示了高度的维权意识。2005年前后,在北市区曾发生过与4·22风波类似的事情。北辰小区附近的“江东花园(一期)”商品房小区,曾因拥有一座漂亮的大花园而高价畅销。但当住户全部人住后,房地产公司却斩花除草,打算在花园上盖新的高楼,并拿出了市规划局同意的批文。积极请愿的小区业主当时也引发过大规模的交通阻塞。后在昆明市政府的及时干预下,市规划局重新规划,但美丽的花园从此变成了荒草地。 “我们的城市规划是怎么做的?为什么不向百姓公布规划设计图呢?”有市民发问。 张先生则对本刊记者表示:“我们不希望用今天的错误去弥补昨天的错误,希望有一个长远的规划,否则今天修了路,明天更堵了,怎么办?再重新改造吗?谁来埋单?” 此外,昆明的城市面貌久已为人所诟病。有当地媒体将昆明市容称之为一张“乱写乱画的草稿”,街道狭窄、曲折,大多数建筑间隔过密,常能看到一幢楼紧紧挨着另一幢。粗陋的城市规划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矛盾冲突,使昆明市规划局成了众矢之的。2007年初,在由昆明市政府组织进行的市级机关作风评议中,市规划局名落孙山。事实上,市规划局近几年来在类似的评比活动中排名状态一直不佳。 对于“私改公”政策及4·22堵车风波,规划局等相关部门没有人愿意接受采访。5月5日和6日,本刊记者多次拨打仇和的办公室电话但始终没有接通,不是占线就是“您所拨打的电话线故障”。 昆明市外宣办胡俊告诉《嘹望东方周刊》,为了解决拥堵问题,昆明市从2007年10月11日起,正式启动了“缓解昆明主城道路交通拥堵一年行动计划”。建设二环快速系统,打通出入城快速通道是一年行动计划的核心内容,小庄立交至北辰大道辅道改造工程是配合东二环快速系统建设,打通北部出城快速通道,实现城市交通与昆曲高速公路间机动车的快速进出与转换所必需的配套工程。 此外,占地面积约25平方公里的178个“城中村”改造也纳入了昆明市政府的议事日程。 “这个事情很复杂,还在谈,还没有定论。我们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在具体推行中有些部门工作不够细致认真,造成有些市民的不理解。”一名政府工作人员对本刊记者表示。“政府现在正在优化立交规划方案,把对附近居民的影响降低到最小。不过具体的优化后规则方案还没有出来。”北辰小区的一位业主透露。 2007年12月28日。仇和就职昆明市委书记,他的影响力很快就渗透到社会各个角落。 市民丁先生对本刊记者表示:“最大的变化是,去政府部门办事好办了,政府部门的态度好多了。”一位政府工作人员则表示:“他的速度太快,我们的压力都很大,赶不上他的速度。现在工作量倍增。” 2月14日,仇和在一次大会上表明态度:“先干不争论、先试不议论、先做不评论,允许在探索中有失误,不允许无所作为。” 在2008年1月18日的《昆明日报》上,仇和指出:“由于历史和多种因素的影响,昆明经济社会进一步加快发展,逐步凸显诸多矛盾和问题:城市规划设计滞后于城市开发建设……”他强调:“难题再难,必须破题,而且要快破题:顽症再顽,必须施治,而且要标本兼治。” 在仇和雷厉风行的领导作风下,昆明的“解堵工程”也风风火火地开展了。如何兼顾效率与公平,在市民日益觉醒的维权意识前.取得各方利益间的平衡,“仇和新政”面临着新的考验。 云南日报的热线和短信平台上关于道路“私改公”讨论异常火爆,有支持、赞同的。有反对、质疑的,还有部分市民提出一些中肯的建议。摘录如下: 家住江岸小区的高先生说,江岸小区5条道路改造,对缓解白云路江岸小区段的交通压力肯定有帮助。他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在盘江西路和白云路交叉口处设置红绿灯。“盘江西路路面不宽,但有江滨小学和幼儿园,目前行人和车辆只能自行避让,希望能设置红绿灯保证学生的安全。” 董家湾桂华新园的业主陈先生说自己举双手赞成道路“私改公”。他认为,该小区的桂华路等道路较窄,路边经常停满了车,小区内有限的道路全都成了停车场。“私改公”后只要加强管理,不仅能利用小区道路疏导外部交通,小区道路也不会再成为停车场。 滇池路隆居花园住户赵先生说:“以我们小区为例,道路打通之后商铺一定会更好租。而且我们小区的物管一向出色,相信打通道路后也一样能管得很好。”他希望相关部门能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大门拆除后,应该为各个单元安装防盗门保证治安环境。 创意英国小区业主李小姐表示,当时购买此小区的房子看中的就是封闭式管理。而小区绿化、环境和容积率等因素都包含在房屋价格里面,小区物管费也是建立在一定质量的小区环境基础上收取的。“‘私改公,后住户将得不到相应的居住环境,这个补偿如何来进行?” 同样居住在创意英国小区的陈先生说.小区内停车位原本就无法满足全部住户的需求,现在只能提供部分内部道路充当停车场。 如果道路开放,大量社会车辆借道通行,那么业主的车往哪停?还有随之而来的交通组织问题和安全问题,这些怎么解决? 市民李先生觉得“私改公”是件好事,但是道路改造后是否又会划线用做临时停车泊位。比如钱局街本就不宽,车流量大且还有公交车通过,但还是划线停车。“我所居住的云兴路也存在同样的情况。”他说。 郑小姐是明日城市小区的业主,此次“私改公”的其中一条道路就是该小区的唯一一条主干道,是整个小区有2450户业主每天进出的必经之路。“从道路实际条件来看,这条路坡度很大,弯多路窄,最窄处仅4—6米,而且部分路段停有业主的车辆,并不适合作为市政道路通行。另一方面,‘私改公’是否应该经过大多数业主的同意,是否应该进行民主听证?因为整个小区的设施应该都属于业主所有。”郑小姐说,小区旁的铸造厂已经有一条规划路,将此路改造后供车辆通行会更为妥当。 市民李小姐建议,可以借改造城中村之机对附近蔡家村道路进行疏通改造,将红菱路由北延伸至西站。不仅不对小区住户产生影响,而且对于加速城中村改造也有帮助。“就效果而言,也要比从创意英国小区内部走好,毕竟蔡家村路口是十字路口。”陈小姐说。市民范先生也提出了同样的观点。他说,目前主城内一些城中村的道路较宽,完全具备作为支次道路的通行条件。 张先生看了本报报道后觉得,江岸小区不止那5条路该改,白云路这条干道也应该进行拓宽。“从家乐福白云店右转至小区这一段太窄了,尤其是民族中学门前,每天上下班时都会堵车。”另外,穿金路到新迎小区的路也是太窄了,政府应该多关注一下。 李先生说:“西山区政府旁的兴隆小区内,一条15米宽的道路被物管封闭起来.设成临时停车场,建议这条路也执行“私改公”。”根据给定资料,结合生活实际,自拟标题写一篇文章,谈谈地方政府科学决策的问题。要求:观点明确、论证充分、语言流畅,10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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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一个干旱缺水严重的国家,淡水资源总量为28000亿立方米,占全球资源的6%,仅次于巴西、俄罗斯和加拿大,居世界第四位,但人均只有2200立方米,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 4,美国的1 5,在世界上名列121位,是全球13个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 在全国640个大中城市中,有300个城市缺水,其中100个严重缺水。尽管我国水资源紧缺,但水资源的浪费仍十分严重。1997年,全国仅有123个城市建成307等不同处理等级的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仅在1292万立方米,污水处理率仅为13.4%;我国目前5万多个小城镇,370多万个乡村,9亿多人口居住地基本没有污水处理实施,从而直接导致了地表水的广泛污染,使水资源匮乏的矛盾更加尖锐;而且目前我国城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也只有50.6%,远低于发达国家的90%以上的水平。 水利部最新成果显示,近年来,中国北方地区水资源量明显减少,其中以黄河、淮河、海河和辽河地区最为显著,资源总量减少了12%,北方部分流域周期性的最资源短缺加剧,严重制约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无锡一直因城市边上的太湖而骄傲。一曲吴侬软语的《太湖美》曾经唱道:太湖美,美就美在太湖水。2400平方公里的太湖是著名的旅游之地,而无锡也被称为“太湖明珠”。 “太湖明珠”并非言过其实,这个拥有3000年历史的城市因工业发达,商业繁荣而素有“小上海”之称,从19世纪初开始,无锡由全国著名的米市场,布码头走向区域经济中心城市。 这个有477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80万的城市,能有如此骄傲的经济增长速度,很大程度上归功于1970年代的乡镇企业崛起,这也是后来被广泛谈及的“苏南模式”。 上世纪80年代任无锡市经贸委主任的沈仲兴介绍,乡镇企业自1958年就在无锡各个村镇出现,在1974年以后更是风起云涌,每个村都有自己的企业,到了1989年,无锡乡村两级工业企业产值达219.9 亿元,占全省的19.1%,占全国的3.6%。 整个上世纪80年代,乡镇企业的产业结构还以轻工业为主,这与无锡的工业传统有关,解放前,无锡的轻工业和重工业比例是70%比30%,无锡市的传统产业是纺织业,到了上世纪90年代,无锡的产业结构开始发生变化,由轻工业开始向重化工业转身,重化工业比重从1980年的42%跃升到目前的74%。 在此过程中,无锡市形成五大传统支柱产业——机械、纺织、冶金、化工、电子(家电),在“九五”期间,这五大产业的工业增加值占到了全市规模企业总量的70%。2006年无锡规模以上工业中,冶金、纺织、机械等行业占制造业的比重为55.5%。 而此时整个苏南地区开始大量引入外资,无锡也不例外。1987年,无锡市实际利用外资仅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2.1%,其中外商实际投资仅占1.3%。而到1996年,无锡市实际利用外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已达到40%。 近几年,因为经历“蓝藻事件”,太湖的污染备受关注,在此次水危机中,数百万无锡市民无法正常饮用自来水。无锡市政府在“蓝藻事件”发生后的总结是,无锡走的是一条传统的工业化道路。无锡长期沿袭着“两头在外“和承接国内外制造业转移的发展模式,生产过程中引进能源和原材料,生产和出口相当多的是耗能高污染高的产品,在产生利润的同时也产生了污染,在承接产业转移的同时也承接了污染。 长期从事华北地区水资源研究的斯坦福大学资深环境研究院斯科特·罗泽尔(Scott Rozell)日前指出,在极度缺水的华北地区,农民只有靠打井取水,出现了由2000多万口井遍布农村的“奇迹”,并展现出水资源的严重危机,他说:“现在问题是,水位越来越低。而且打出来的水越来越贵。”他还表示,中国已经有了完备的保护水资源的法规和政策,“问题在于,政策是不错的,可是实施这个政策很困难。” 去年7月《瞭望东方周刊》的一项数据显示,随着降水量的减少,从1975年起,河北一直在超采地下水,30多年共超采1200多亿立方米,这相当于200个华北地区最大淡水湖白洋淀的储水量。地下水位一降再降,形成了“世界奇观”的地下漏斗区。而且,近10年来,河北6万多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发生了200多处大地裂,最严重的沧州比上实际70年代初地陷近3米;海河防洪墙下陷两米;秦皇岛的海水内侵已经到了京山铁路线以西,地下水量已不可饮用;北戴河的枣园里,原来供应国家领导人喝的甘甜的井水如今已经全部变成了咸水。 今年,央视经济半小时曾策划了一个节目,寻访中国污染最严重的5条河流,流经上坝的横石水入选。央视经济半小时曾经以《横石河流过死亡村庄》问题结其做过报道。严格来说,横石水应算北江的一条二级河流,它发源于韶关市大宝山,一路流经4个村庄,在瓮城汇入瓮江,瓮江在大站镇汇入北江,横石水是从大宝山流出的山泉水,它冲击出了凉桥,上坝等村落肥沃的土壤。 20多年前,横石水清澈见底的水流淌过石子一路欢唱:20多年后,横石水在大坝等同于死水,人称“死亡之河”。10月26日,记者第二次见到了这条河水,河滩边的石子已被染成深棕色,就像劣茶泡出的厚厚茶垢,河岸上沿沉淀出一条黑色金属带。这景色没有任何生物作衬,村里又说,这河里的鱼虾1980年后就绝迹了。横石水边一场安静,河边不长一根水草,岸边没有一个人,没有牛羊的踪影,也没有昆虫的吵闹。 横石水究竟有多毒?今年6、7月发洪水时,华南农业大学教授林初夏带着他的学生,取了一些横石水,稀释了10000倍,结果发现,水生物还是不能在里面存活超过24时,稀释10000倍后,横石水仍然有毒。 这件事更具体的含义是,横石河水流到瓮江,其毒性仍不足以被稀释。林初夏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横石河的毒性可顺延下游50公里,大雨时,其毒性甚至还可以去到100-200公里远的地方,就是这样毒的一条河,上坝村村民在它边上住了30余年。 除了水污染,水资源紧张之外,还有一种潜在的危机的延伸。 世界银行环境与市政高级工程师黎明远最近在一个关于水价的论坛上称,应加快推进水价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的作用。他认为,导致目前水资源浪费相当严重,水污染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主要原因是水价构成不合理,水价偏低,没有反应出水资源稀缺程度和水环境治理成本。 今年4月以来,一股水价提价的“潮流”席卷了全国各大城市。 2009年全国部分城市水价调整统计表 自来水费 污水处理费 调价理由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上海 1.03元 立方米 1.33元 立方米 0.90元 立方米 1.08元 立方米 成本不断上升,水价多年来作调整,上海现行供排水价格与企业运用成本已明显倒挂,上调水价促进节约用水,合理配置水资源。 沈阳 1.4元 立方米 1.8元 立方米 0.5元 立方米 0.6元 立方米 水库的供水价格提高,取地下水开征水资源费等 天津 3.4元 3.9元 筹集南水北调基金,缓解供排水价格矛盾 常州 1.16元 1.41元 1.15元 1.40元 供排水企业经营亏损 兰州 0.3元 吨 0.5元 吨 成本增加 伴随着水价的上涨,各种质疑声不绝于耳。 有学者质疑,如果涨价是为了体现水资源的稀缺程度,那么,提升的应该是水价构成中的水资源费,而不是企业供水价格。所谓水资源费,是政府为开发、利用和管理水资源,而针对取水单位征收的资金,其实质是针对使用水资源征收的税款。但许多地区水资源费征收不足。在兰州,据听证者介绍,水价重的水资源费仅每立方米0.05元。而在当前的涨价潮中,增收水资源费并非主流。明确上调水资源费的,仅有天津等少数城市。天津市此次调价中,以地表水为水源的自来水公司,水资源费由每立方米0.10元调整为0.20元。但就全国而言,水资源的收费并未完全步入正轨。 水价上涨能否带来水资源的节约?在中国水科院水资源所的沈大军博士看来,对我国的绝大多数家庭来说,水的使用是一个刚性需求,仅靠提高水价一项措施来推动节约用水,节约空间不大。他认为,对一个普通生活水平的三口之家来说,基本上每个月的用水量在8~12吨,压缩的空间不大。因为我国几乎很少有家庭有游泳池和草坪,水价调高后抑制得只是类似游泳池那样过于奢侈的需求,而日常生活的用水量很难减少,不可能过去一天洗一次澡,涨价后就一个星期洗一次,所以认为涨价就能节约用水的说法对多数家庭并不适用。 8月6日,河南省洛阳市举行了水价调整座谈会,而之所以举行这个座谈会,是因为7月31日洛阳市水价调整听证会上出现的18位代表有17位同意涨价的结果被很多人质疑,认为这场听证会没有反映民意。最终,洛阳市政府决定通过网络公告,自愿报名的方式,邀请59名市民,再举办一场水价调整的座谈会。 2月29日的宁波水价调整听证会上,15名听证会参加人分别站在各自的立场,对水价是否该调整、调整原因、调整幅度、上调后低收入群体的保障工作等各抒己见。 洛阳水价调整座谈会上网友发言一组: 市民一:第一个问题就是调整价格,又无政策和法律依据。 市民二:这个企业到底亏损不亏损,他们把我们纳税人的钱用到哪里去了? 市民三:刚才律师针对“售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中的一些问题提出了质疑,我是赞同的,我认为该报告不具有科学性。 市民四:如果非要涨价,我建议居民用水千吨以下不要再涨价。 宁波水价调整座谈会达标发言一组: 王军海(市自来水总公司):水价和成本明显倒挂,企业亏损严重。因此,合理调整水价有利于促进供水企业的健康发展。 王泰琅(市人大代表):适当调高水价,能避免水资源浪费,保障水质,但涨价幅度应少一些,调价后,自来水的水质应有提高。 吴明华(消费者):水厂亏损不应完全由百姓来“埋单”,应多听各方声音,慎重稳妥地进行水价调整,谁家调整应分步实施,且幅度不能过大。 周海铭(市财政局):水价应该调整,有必要利用价格杠杆,引导居民改变用水观念,增强节水意识。企业的财务成本适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胡文翔(市政协委员):本次水价调整幅度最高不应超过25%,而且,三年内不能再次提价。 施民伟(市消保委):谁家应该相应提升,但是,政府同样也是收益者,政府理应承担一部分供水价格成本。 唐剑冬(市总工会):水资源是公共资源,水价不能完全与成本挂钩,一部分应由财政补贴,调整的幅度不宜过大,应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原所长周大地,8月4日做客新华网,就日前备受关注的水电气价格改革话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他认为,资源产品价格牵扯多方利益,但长远来看,只要价格理顺了,那么在资源的最优分配、在资源的合理利用、在引导结构调整等方面就会有长期的、好的作用。 周大地认为,水电气这类资源性产品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前些年在新保守主义思潮下把公益性产品全部市场化也是一个潮流,包括电力体制改革的竞争也都是市场化,但是现在回头看来,在这些问题上,还需仔细研究。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如何找到“市场化”与“公益性”的平衡点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 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水资源中心主任韶益生指出,在中国,自来水作为一项公共产品,其价格一直由政府根据水成本制定,水成本包括调水成本,净化费用和污水处理费用,其中调水成本所占比例最大。 “近年来,由于城市本地水源污染日益严重,导致大范围调水工程增多,增加了调水成本和污水净化处理成本,从而使自来水价面临上升压力,这些工程巨大的耗资,最后也将反映到水价上。”韶益生说,据他介绍,目前大规模跨流域调水工程包括引滦入津工程,引碧入连工程以及南水北调工程等。 广东省江门市副市长李葳表示,在自来水定价上,地方政府容易陷入两难境地——一方面,社会舆论普遍不造成涨价,而另一方面,持续上升的水资源成本使政府面临压力。他说,虽然自来水价格由政府最后制定,但由于污水处理等环节已经完全市场化,所以对水价真正地决定作用的是市场调控下的水资源成本。 法国的供水企业市场化改革颇具参考性。法国采用“国有民营”,保留了水业资产产权的最终共有,并通过特许经营和租赁管理合同等方式,将经营责任转移给私营企业,以提高运营和管理水平。这种模式通过在准入环节的竞争来控制成本,由政府采用指标等方式选择优质企业经营供水,自来水的定位则需要由独立的专业咨询公司测算得出,并经市政议会讨论决定。政府角色定位于行业的监管者和协调者。通过这种模式,法国水业保证了“自然垄断”的水务也可以进行有效的市场竞争——干不了,让别的水务公司干。 2002年以来,中国特许经营的改革模式应用也逐渐增多。不过,相比之下,国有股权转让等方式由于能够短期让地方政府获得大量资金,同时摆脱基本设施的主要投资责任,颇受青睐,但这样一来,争议便随之而来:管网等公用事业设施建设的资金,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三方该如何分担?争议的深层次问题是,在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进程中,政府是否该保留所有者的角色?显然,这与供水企业和水价改革的定位密切相关。 《中国青年报》马涤明认为:水电气热等公益产品,一头是垄断形成的强势,一头是弱势的消费者涉及民生的基本需求,因而其价格机制的设计尤其要谨慎,科学与合理,如果垄断企业一抛出“成本论”杀手锏,政府便就范,消费者便“被同意”、一“听”就涨,那么很难说这种价格机制是科学合理的。 2007年,法国成立雅水务(黄河)投资有限公司(不称威力雅)以17.1亿元的“高溢价”收购原兰州供水集团45%的股份,成立了兰州威力雅,并获得30年的兰州市供水特许经营权,曾参与这次改制的北京大岳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金永祥称,17.1亿元中有6.99亿元是股权收购价,其余约10亿元的增资,是企业发展的后续资金,包括基本设施建设资金。这意味着,基础设施投资,本就是法国威力雅“胜出”的代价。 但近年来,在兰州市政府的要求下,兰州威力雅及原兰州供水集团先后进行了一系列建设工程。例如,出资3亿多元,向榆中的夏官营、和平镇供水,日送水能力5万吨,大大改善了当地和大学城的水质:投资200多万元向青白石乡供应自来水;投资682万元配合九州开发区完成上水管线工程建设;投资234万元完成彭家坪加压站改造工程,完成了向安宁区日增供水7000立方米的工程;所有水泥管道基本改造完成,大大降低爆管的风险;实施供水扩建工程,增加了供水能力。 上述工程将进入企业成本,对兰州威力雅而言,这些项目符合兰州市发展规划,因此“难以拒绝”,却并非全部“划算”。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供要“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一系列迹象显示,2009年,中国的资源价格改革正在提速,首先是在年初,国家借助国际油价大幅下跌之机,推出了酝酿了多年的燃油税改革,再到眼下各个城市的水价改革,接下来,电价以及天然气价格改革步伐也会加快,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在《石油价格办法》发布当日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未来油价调整产品价格改革是一定要进行好。2009年,应该是中国进行资源价格改革的一个难得的时机。认真阅读给定材料,简要回答。根据给定材料,概述我国水资源状况及潜在危机。要求:内容全面、观点明确、条理清楚、语言准确,不少于3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