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北京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台条件是什么?什么情况下不予受理?

【参考答案】

当事人在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