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经营者应履行哪些主要义务?
【参考答案】
经营者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生产、销售和商业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经营者的义务主要是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一种平等主体间的义务,即主要是一种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但也包含着经营者对国家、对社会承担的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依照合同的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依法履行义务主要指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产品质量法》为生产者和销售者各规定了七项义务。《反不正当竞争法》制裁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此外还有家用电器和其他产品的“三包”规定等。经营者与消费者有约定的,应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是,双方的约定,即合同的内容、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 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的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7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消费者不仅在购买商品时,即使在不购买商品时,也有权对经营者、对经营者的商品提出意见和建议。经营者不仅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而且要接受社会监督。消费者对经营者提出意见,进行监督,不仅指商品本身,而且可对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商品环境进行监督。
(3) 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在商品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时,应说明真实情况、做好明确警示、说明正确使用方法、标明危害防止方法。当发现商品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仍有可能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情况下,应及时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措施。
(4) 不作虚假宣传的义务。商业宣传的真实性是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的保障。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
(5) 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租赁柜台和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姓名和标记。即使租赁期满后,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消费者仍有权要求其承担责任。
(6) 出具凭据和单据的义务。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一般指发票、保修单等。它们都属书面凭据,是经营者与消费者发生的购货合同关系的证明。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7) 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或服务的义务。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应当保证其商品的实际质量状况与其以广告、实务样品等方式标明的质量状况相符。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
(8) 承担“三包”和其他责任的义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9) 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交易的义务。它要求经营者不能以单方意思表示的形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以此来减免自己的责任和侵犯消费者的权益。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10) 不得侵犯消费者人身权的义务。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义务和消费者权利是基本对应的。经营者以营利为目的销售商品或服务,对于自己商品、服务的情况较为熟悉,相对于消费者而言处于较优势的地位,因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于经营者只规定了义务而没有规定权利。经营者在交易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定的义务,这些义务的遵守不仅使消费者的权利得到了保障,也使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得到了保障。经营者违反义务将导致民事、行政,甚至刑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