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类题

我国无锡某公司采用FOB上海向美国出口货物一批,装运期为5月份,集装箱装运。我方4月26日收到买方发来的装船通知,告知我方载货船舶将于5月15日到达装运港。为了及时装运,我公司业务员于5月10日将货物从无锡运至上海码头仓库,不料货物因当夜仓库发生火灾而全部损失。 问:(1)以上损失是否应该由我方承担?为什么? (2)若采用FCA 无锡交货,该损失是否应该由我方承担?为什么?

【参考答案】

本案例中的损失应该由我方承担。因为,装运港船上是双方费用和风险的划分点,该损失发生在装船前;
如果我方采用术语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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