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1)该案的被告是谁?为什么?
(2)该案应由哪个法院管辖?为什么?
(3)起诉后,王某能否参加诉讼,其处于什么法律地位?
(1)该案的被告为B县房地产管理局。因为《行政诉讼法》以及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了司法审查的被告的14类情形,其中“复议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仍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2)该案应由B县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王某能参加诉讼,其处于第三人的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