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A公司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目前总股本5000万元,每股面值1元,股价为50元。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拟每10股配2股,配股价25元/股,配股除权日期定为2011年3月2日。假定配股前每股价格为56元,不考虑新募集投资的净现值引起的企业价值的变化。
要求:
(1)假设所有股东都参与配股,计算该公司股票的配股除权价格、配股后每股价格以及配股权价值;(计算结果保留三位小数)
(2)假定投资者李某持有100万股A公司股票,其他的股东都决定参与配股,分别计算李某参与配股和不参与配股对其股东财富的影响(计算结果保留整数),并判断李某是否应该参与配股;
(3)如果把配股改为公开增发新股,增发1000万股,增发价格为25元/股,增发前一个交易日股票均价为56元/股。老股东认购了800万股,新股东认购了200万股。不考虑新募集资金投资的净现值引起的企业价值的变化,计算老股东和新股东的财富增加。(增发后每股价格的计算结果保留四位小数,财富增加的计算结果保留整数)

【参考答案】

(1)配股前总股数=5000/1=5000(万股)配股除权价格=(5000×56+25×5000×2/10)/(5000+5000×2/10)=50.833(元)
或:配股除权价格=(56+25×2/10)/(1+2/10)=50.833(元)
由于不考虑新投资的净现值引起的企业价值变化,所以,配股后每股价格=配股除权价格=50.833(元)
配股权价值=(50.833-25)/(10/2)=5.167(元)
【思路点拨】
配股除权价格=(配股前股票市值+配股价格×配股数量)/(配股前股数+配股数量)
配股权价值=(配股后股票价格一配股价和)/购买一股新股所需的配股权数
(2)如果李某参与配股,则配股后每股价格为50.833元,配股后拥有的股票总市值=(100+100×2/10)×50.833=6100(万元),李某股东财富增加=6100-100×56_100×2/10×25=0(万元)
如果李某不参与配股,则配股后每股价格=
[5000×56+25×(5000-100)×2/10]/[5000+(5000—100)×2/10]=50.92(元),李某股东财富增加=50.92×100—56×100=—508(万元)
结论:李某应该参与配股。
(3)由于不考虑新募集资金投资的净现值引起的企业价值的变化,所以,普通股市场价值增加=增发新股的融资额,增发后每股价格=(增发前股票市值+增发新股的融资额)/增发后的总股数增发后每股价格=(5000×56+1000×25)/(5000+1000)=50.8333(元)
老股东财富增加=50.8333×(5000+800)—5000×56-800×25=-5167(万元)
新股东财富增加=200×50.8333—200×25=51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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