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14年3月23日,甲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对该县绿心路的烟草零售业态分类信息进行收集,收集到如下烟草零售业态种类:四海连锁超市(绿心路分店)、热浪KTV、竹叶青茶楼、加勒比烟酒店、四马坪看守所(持证内供)、丁丁副食店。执法人员分别在四海连锁超市(绿心路分店)和丁丁副食店查获了没有甲县烟草分公司激光喷码的A品牌卷烟各50条。后经查实,四海连锁超市(绿心路分店)的50条A品牌卷烟系从乙县四海连锁超市(总店)购进的真品卷烟;丁丁副食店的50条A品牌卷烟为非法生产的卷烟。
请根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对丁丁副食店的违法行为定性为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