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刘某是某燃气炉具销售公司的销售部总监。2012年1月13日晚上,公司各部门按照惯例组织年度迎春聚餐。刘某根据公司经理的安排在聚餐前就公司一年的销售情况做了简短的总结发言,之后与同事共进晚餐。当晚9时聚餐结束时,刘某不慎在饭店门口摔倒受伤。事故发生后,刘某经诊断为左髌骨骨折。 若刘某系被来饭店就餐的郭某碰撞摔倒,而郭某拒绝支付医疗费用,刘某如何实现权利救济?
【参考答案】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入追偿。所以,刘某可以先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后再向郭某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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