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异地分娩报销 北京上的生育险,在异地生产可以报销吗?具体流程是什么?需要提供哪些手续?
【参考答案】
如果参加了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在外地县级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生育医疗费用按照北京的标准限额报销。依据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劳社医发〔2005〕62号文件的规定,女职工在终止妊娠后将产前检查费用单据一次性交单位,由用人单位负责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职工在外地发生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标准按照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执行。职工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及生育津贴,用人单位要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用人单位应当提交职工的《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本市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签发的《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以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和原始收费凭证、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职工要求享受晚育奖励假津贴的,需按规定提交该职工第一个子女的《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红色证)等有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