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第一,法定人数原则,即议会要进行议事或通过决议与法案,必须有一定数量的议员出席。 第二,公开原则,指议会会议公开举行,允许旁听和报道,议员的辩论发言和表决记录公开。 第三,一事不再议原则,即同一会期中,议会所否决的法案不得再行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