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2021年真题)张某系甲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的过程中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了重大损失。对此,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将其除名,但张某表示反对。虽然其他合伙人作出了对张某的除名决议,但因张某的反复抗议,除名决议虽送达张某但合伙企业并未完成合伙协议的变更登记。张某此后仍然代表甲普通合伙企业对外签订合同。2021年,因经营困难,甲普通合伙企业召开了合伙人会议,会议上除张某外其他合伙人一致决定解散合伙企业。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除名决议一经送达即对张某发生效力
B.除名作出后暂不生效,须法院确认不支持张某异议后方可生效
C.解散决议作出后,即应由执行合伙人负责清算
D.解散决议由于张某异议而因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而不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