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

2019年3月17日11时07分,崇县公安局文化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花园村25号发生纠纷,接报后,所 长老刘即带领民警小李、小万迅速出警。经现场了解,马某和张某是租住在同一院落的租户,事发前,马某听到有 人在敲自家房门前去开门,发现是邻居张某。张某进到马某屋内便说:“我放在屋里的手机丢了,看见你刚从我屋 子里出来,是不是你拿走了?”马某说:“我是刚从你屋里出来,但我没拿你手机!你不要血口喷人!”随后,两 人争吵,张某一气之下拿起马某屋内的板凳,砸坏了马某的电视机。 五天后,价格鉴证机构对张某损坏的电视机鉴定价值为920元。经公安机关批评教育,张某认识到了自己所犯的错误,还交代了其2018年5月10日敲诈勒索同院租户贾某500元的违法行为,后查证属实。对张某违法行为的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上,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A、对张某敲诈勒索的行为不予处罚
B、对张某故意损毁财物的行为可进行调解
C、对被损电视机的鉴定期限应计入本案办案期限
D、张某一年内两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