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市A区居民张某在本市B区经营一家酒店。2009年10月2日,游客江某等人在酒店吃饭,饭后江某等人出现了食物中毒症状,被送至医院救治。B区卫生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后,立即对张某的酒店进行调查,发现酒店使用了大量的过期发霉大米。B区卫生监管部门对张某的酒店作出了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并处2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张某若申请复议,行政处罚决定能否停止执行?

【参考答案】

行政复议期间不能停止行政处罚的执行。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