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北京市某公司某月发生如下业务:
(2)总承包位于天津市的某商务楼工程,工程总承包额为8 000万元。该建筑公司将工程中的装饰工程分包给某装饰公司,分包价款为2 000万元,又将工程中的设备安装业务分包给另一设备安装公司,分包价款为1 500万元。
(2)销售给邯郸市某客户坐落在秦皇岛市的一座别墅500万元,已预收款300万元,其余款按协议于移交别墅所有权时结清。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小问。
1.本案中,该公司营业税税额如何确定?
2.在收入涉及多个地点时,如何确认营业税的纳税地点?
【参考答案】
1.【答案】该公司的第-项收入应纳营业税税额=(8000—2000—1500)×3%=135(万
元),并且扣缴装饰公司营业税税款-2000×3%=60(万元),扣缴设备安装公司营业税税款-1500×3%=45(万元)向天津市税务机关缴税。
第二笔业务应纳营业税税款-300×5%=15(万元)向秦皇岛市税务机关申报缴税。
2.【答案】营业税的纳税地点原则上采取属地征收的方法,就是纳税人在经营行为发生地缴纳应纳税款,具体规定如下:(1)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机构所在地/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向其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答案解析 ↓↓↓)